城市的街道上,人们经常会看到,一个几乎失去整条双臂的青年残疾人常常呆立在人行道旁。年轻的脸上目光茫然,空洞的袖管随风飘动,身边繁华的闹市,川流不息的人群,对他来说,是那样的近又是那样的远。他叫李良。
李良刚满十九岁,十九岁的年龄正是风华正茂的时候,然而,残疾的李良每天却生活在万般无奈的痛苦之中。他经常羡慕地望着从身边走过的帅男靓女,他本来也应该和他们一样有着美好的青春,一样的去唱、去跳、去工作、去恋爱,但十六年前的一场意外事故,却使他失去了这一切。
那年李良6岁。一天下午,他和小伙伴们在门口一家场区内玩捉迷藏的游戏,他躲进了一座没有任何防护,架设高度仅一米的变压器下。随之,稚嫩凄厉的惨叫陡然响起,这个活泼可爱的男孩被一万伏的强大电流击中了!
小李良遭电击后的样子惨不忍睹,他的两条胳膊全被烧成焦黑一团,他的母亲看到后当即就昏死过去。经抢救,李良的命总算保着了,但截掉了整个左臂,右臂也仅留下了一条萎缩的胳膊和一只变形的手。
那时候的医院还讲点人道主义,先救治后付费。治疗将近一年,总计医疗费用16000元。这对于李良父母两个下岗工人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后经一位律师代理,把那家工厂和电业局起诉到了法院。调解裁定:工厂和电业局负主要责任,承担14000,李良父母因监护责任自行负担2000元。
没有文化不懂法律的李阳父母,没再提任何要求便在调解书上签了名,如此重大的伤残赔赏仅仅以支付医疗费而就此告结。不幸的小李良也开始了他艰难痛苦的残疾人生。他天真的问妈妈:我的胳膊还能长出来吗?妈妈抱紧儿子,泣不成声:娃,能,能长出来……
十三年过去了,随着年龄的增长,李良长出胳膊的梦想早已破灭了。13年啊!多少个日日夜夜,李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一切全靠父母,一个长大成人的青年其内心的痛苦可想而知。无论亲戚朋友,街坊邻居,凡是有点同情心的人,无不为之唏嘘。
自己长大了,父母衰老了。以后的日子咋过呢?为了减轻父母的负担,也为了将来的生活,李良想到安装假肢。经询问假肢费用却高达30万元。对于靠做小生意维持生活的李良父母来说,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李良认为,既然自己的伤残是那家工厂和电业局造成的,那他们就应该承担这个责任。
李良和父母去找那家工厂,但工厂早已倒闭,连个人影也不见。李良就和父母又去找电业局,电业局以时间太久了,过去的事我们不了解为由推脱。找的次数多了,后来干脆拦在门外不让进。最后李良和父母找到了法院,要求法院能主持公道。法院说,按照法律规定,伤害提起诉讼的时效是一年,一年过后将不与受理。
李良和他的父母彻底失望了。
今年3月,一位资深的老年律师无意中了解到李阳的情况,深感同情。他满腹狐疑:为什么这么重大的伤残赔赏仅以一万元医疗费而了结呢?他找到了李良的父母,李良的父母说他们没文化,又不懂法律,更不懂啥叫合法权益,代理人和法官也从无告知他们还可以要求其他赔赏。他们当初以为能保着孩子的命就不错了。这时,有人告诉老律师,当年的赔赏案背后有“情况”
老律师找到了当初那位代理律师,询问他当时的情况,并提出疑问。那律师含糊其词,不愿说清楚。他又到法院去找当时的经案法官,被告知说其人已退休离职远在外地。他又提出要查阅当时的卷宗,法院却说找不到。老律师拿着李良父母保存下来的法院调解书,按序号去查,结果竟被告知说丢失了。老律师又向法院提出:要从新对李良电击伤致残进行索赔。法院立案厅的那位法官竟调侃他:10几年前的事了,你干么这大劲,你能得到多少好处。老律师气的当场反讥:看来你是好处得贯了!
老律师在法院的大楼里上上下下了十几趟,结果仍以同样的理由:“诉讼时效已过”拒绝立案。
老律师60多岁,有着近20多年的涉案经历,是那种既有丰富的内心感情世界,又有明辩的理性思维的人。我俩是多年的忘年之交。前几天就在我的办公室里,他向我讲了以上有关李良的事。
我的桌子上摊着他为这场官司准备的资料。一份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伤害赔赏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份是当年法院的调节书,再一份就是他拟定的关于李阳伤残索赔的起诉书。还有几份发黄的报纸,上面刊登着发生在外地的几件类似案例。有些地方下边还加了着重线,看来他已作了大量的工作。
老律师对打赢这场官司信心很大,同时他也为有些法官素质的底下而愤慨。他表示要免费为李良打这场官司。他知道这是一场艰苦的诉讼,他准备集毕生精力,化2--3年的时间。决心要为残疾人讨回一个公道。我望着他那满头白发,听着他的动情讲述,我为他的执著而感动。
我知道感情代替不了法律,但我希望这场官司能赢。残疾人李良虽然活的艰难,但他还要顽强的活下去,他还很年轻,他未来的路还很长。他应该有一个相对正长的生活。我觉得,既然我们是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度,法律就应该是我们每个人权益的保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