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一个命运几乎与新中国同步的普通人。他经历了那个年代中国人共同的经历。《许三观卖血记》,余华一本小说。许三观就是主人翁。
余华的小说看得不多,除了《活着》,就是这本了。《活着》的沉重因为活着而被抵消。《活着》的主人公好像活着好像只有一个目的,受苦受难。许三观有点不同,与当时众多的农民相比,他的境况不算糟糕。他是南方小镇丝厂的送丝工,正经八百的工人阶级一员。年轻又身强力壮的许三观,偶然回老家看望爷爷,得知那里的人通过卖血挣钱。他们的论点是,不卖血的男人找不到老婆,身体不好嘛。血就像是井里的水,会自动冒出来。有一点好奇,许三观第一次卖血了。卖血得了一笔巨资,三十五元钱!
其后,他回到了自己的生活轨道上,似乎忘掉了卖血这回事儿。可是,生活中总有一些捉襟见肘的时候。在他爱上了油条西施后,为了结婚,他再一次去卖血。婚后,他有了三个儿子。老大一乐是他最喜欢的儿子。可是这个儿子有可能不是他的亲生。发现这个秘密的时候,儿子已经七岁,还有了二乐三乐两个儿子。为了保护被打的弟弟二乐,一乐用砖头砸伤了同龄的孩子。如果不给治疗费,那户人家会来拖走他们家所有家私。没有办法的许三观,再一次走进了医院。
卖血费一直没涨。经过了文革,他们家庭经受了考验。他的妻子,就因为一乐,成了人人唾弃的“妓女”,被剃了阴阳头陪斗。老大老二两个儿子相继到农村接受教育,小儿子按照身边留一个的原则,进入工厂当工人。一切都按照自己的轨迹前进。可是,又有知青回城了。一般来说,能够先期回城的知青,肯定不是一般人,要么有权,要么有钱。许三观一样没有怎么办?
二乐下放的生产队长到他们家串门。为了一顿拿得出手的晚餐,许三观只好卖血。这一次由于距离上一次时间太短,他差点丢掉性命。用笔不多的队长形象,非常有代表性。许三观夫妇认为,队长喝酒爽快了,二乐就有机会获得推荐回城的机会。书中没有交代晚饭事件的后续。一乐带病回来了。读者能看出来,一乐得了肝炎。可是许三观夫妻俩没看出来。为了不让儿子滞留时间过长,影响可能的推荐,他们强行赶走了躺在床上的一乐。
假如没有二乐去找哥哥玩,一乐死定了。二乐发现病重的哥哥,冒着风雪连夜带着一乐往家赶。一乐到家,病势非常沉重,被转院到上海。许三观借遍了可能的地方,总共得了几十块钱。他让妻子带着一乐先去上海,安排三乐照顾累病了的二乐。自己则踏上了卖血的漫漫路途。因为医院要求两次卖血之间的间隔至少三个月,他采用了边走边卖血的方法,到不同地方的医院卖血。
旅途劳顿,三四天一次的卖血。他终于在连续的第三次卖血后倒在了医院。结果是为了抢救他,医院给他输了七百CC鲜血。他两次挣命得来的钱,送进了医院。在再一次卖血后,他到上海找到了妻子和大儿子。
终于,日子好过了,许三观也已经六十多岁退休了。有一天,他忽然心血来潮地想吃炒猪肝喝黄酒,便又一次走进医院。人家嘲笑他的血只能用来做油漆。许三观饱受打击。他的油条西施带着他到饭店,让他按照喜好点菜,他重复三次点的都是炒猪肝和黄酒。每一次都强调黄酒要温。这两样是他第一次卖血时,农村两位壮实得像牛一样的老乡告诉他的。“什么时候都可以省,卖血后一定要吃炒猪肝和温热后的黄酒,一种可以生血,一种能够活血。”老乡如是说。可是在前往上海的路上,他得知那两个老乡一个早就死了,另一个也忽然重病。血,可以像井水那样生出来,却不可以像井水那样无度取用。
应该说,《许三观卖血记》与《活着》差不多,也是一个小人物的艰难人生。但是,由于作者刻意创造出来的淡淡幽默,书中的沉重感被轻松冲淡了。这是作者想要的结果。在最难活下去的那些日子,许三观没有去偷去抢,没有去哭去闹去找组织,而是用自己的胳膊,撑起了这个家。许三观没有毁三观,周边的人也没有。贫穷的他们堂堂正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