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遗言
很多人谈“死”色变,而我,却不以为然。只因,死亡是一条必经之路,所错开的,只是时间而已。
其实,人还未出生时就已经注定了死亡。当精子和卵子相结合的那一瞬间,形成了完美的受精卵,而在其漫长的孕育生命的过程中,并非都是美好的。有因超生要被计划掉的,有因图一时之欢愉而不要结果的,有保胎没有保住的,也有因难产而夭折的。看,人还没到世上,就得遭遇这样或那样的意外,故而,来到这个世上的,都是幸运儿。
可叹的是,幸运儿们并不认为自己幸运,总是自叹自艾的说过得不尽人意,总是说人生苦短,如孔雀开屏争先恐后的展示自己,只为把有限的生命活得精彩出奇。如斯这般,造就了我们千奇百怪的人生,及各色人群光怪陆荒诞怪异的生活哈哈镜。
或许,正因为生命的短暂吧,人们才铆足了劲和时间赛跑,也在和自己的生命赛跑。有励精图志,常耕不懈,才20出头就过劳死的;有钱多的没地方去,想冷冻自己,在未来复活的。发觉人类对死亡的感知,就两个极端,不是极左,就是极右,想尽办法折腾自己,终究,逃不开死亡这个劫。
或许,正因为对死亡的不可预知吧,人们才拼了命的捞钱,用来填补那无比空虚的内心,和极度疯狂膨胀的贪婪,在红尘滚滚中,潇洒的活一把,灯红酒绿花天酒地的过好当下,过好每一天。所以,才会有无数个豆腐渣工程的涌现,才会有几千万贪官绵绵不绝的繁衍;所以,才会有笑贫不笑娼的耳孰能祥,才会滋生出众多腐朽糜烂的温床。
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类打着对死亡的恐惧旗帜,而做出埋没良知的非人勾当,和作茧自缚的愚笨行径。
于我而言,死亡,并不恐怖。早在16岁的时候,我就为自己立下了遗言,依稀记得是这样写的:“如果我死后,请将我的肝脏捐献给我的父亲(因为那时父亲肝不好),将我的眼角膜捐献给有需要的人。但不得将身体作为医学人体标本供其他人观摩学习,那是我所不能忍受的。”这段话写在一个厚厚的日记本上,而现在纸张已经随着岁月的变迁而陈旧、泛黄。
现在看来,或许有几分稚嫩、可笑,但至少,那时的我对死亡是无所畏惧的,且为身后作了安排与善后,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民,觉悟还是相当地高。我也不知道,是什么给了我精神力量,或许,是因为极度敏感的的内心和从不服输的性格吧。因为16岁的我,和孩童时期的我,是截然不同的。
小时候,我是很害怕死亡。那时的我,6岁不到,却常问我妈些奇奇怪怪的问题:“如果我死了世上是不是就没有我了?如果我死了埋在地下,那些虫子都会来咬我,我该有多疼啊?”把我妈乐得前翻后仰,说“你死都死了,都没知觉了,还怕虫子咬么?死亡就跟睡觉一样,睡着了就不会醒来。”话虽如此,但我还是很怕害怕死亡,以至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不敢闭眼睡觉,害怕睡着了就真的不会再醒。或许,小孩子对着未知和死亡,都有着莫名的恐惧吧;或许,这就是人类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感知吧。
22岁时,我亲身经历了一系列的事情,也包括死亡。那件事情带给我的感触是:人活着,比死,更难。从那时开始,我就懂得了生命的真谛,开始明白,生命的意义不在于自己,而在于为他人做了些什么。更多的时候,我们活着不仅仅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带给他人快乐。
死,并不可怕,其实很容易,也很简单,但带给亲人的伤痛却是巨大的,无可比拟的。在挫折时选择逃避,甚至死亡,都是懦弱的表现,是胆小鬼的行径,只会让亲者痛,仇着快;而活着,才是对困难和死亡之神最大的挑战,才能带给爱你和你爱人的快乐与幸福,才是存在本身最大的价值。这,不仅仅是生命的真谛,也是爱的真谛。
如果,我们连活着都不怕,又何惧死亡呢?
事隔16年,我想我的遗言也该做下修改了:“未来是未知的,死亡也是未知的,努力活着,珍爱生命,珍惜每一天,让爱你和你爱的人幸福,足够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