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世依然爱你
淡橙色的春风是阳光赐给的油彩,海蓝的天空缀着白色的棉朵。这里是北方的小城,并不繁荣,甚至有点冷落。在稀稀拉拉的人溪里,红粉拿着手上的地址和照片在大街小巷移动着。不知走了多少冤枉的路,才找到她心中的骆峰。她在他面前跪了下来。骆峰惊愕地有点激动,起身扶她,但是不听使唤的双腿,令他从轮椅上栽了下来。红粉起身将他托回轮椅。
“恩人,我终于找到你了。”
骆峰这才恍惚记起,半年前躺在病床上的她。
半年前的一个秋天,红粉在上班的路上,遭遇几个劫匪,肚子被匕首捅了一刀。在医院里抢救的时候,她被发现是RH阴性血型的人,这样的稀有血型,血库里只有极少的存量,根本不够补充她那流失过多的血液。万分情急下,朱砂高价利用媒体为她寻血。也许是无巧不成书。当时骆峰正在参加义务献血,听到消息后,他第一时间搭乘飞机赶到了南方。当他拄着双拐走向医院那一刹,缘分的箭就将他跟红粉射在了一起。为红粉献完血后,朱砂重金酬谢这个及时雨,但他只收了来回的盘缠。他很憨实地说,你们此时比我更需要钱。朱砂感激不尽,记下了他的地址,并用数码相机留下他的面孔,说日后以后一定登门致谢。
红粉出院后,母亲带她到佛祖面前上香礼拜,以谢佛祖的保佑之恩,再佑那个好心的北方男人。(红粉的父母都是佛教忠实而又虔诚的信徒。南方的这个城市以佛学养身,包括一些大的企业家,也会把佛学利用在管理上,红粉的父亲也不例外。)母亲为她求得一签,高僧解签:情散南,缘聚北,不违此,方顺佛意。红粉不解,追问其因,那僧闭口不言,一味念经。红粉思索几日,方明此意。她在父母的支持下,告别了朱砂,开始为顺从佛意而行。离别朱砂的时候,她并没有告诉朱砂此行的目的,她只说是去谢恩的。朱砂唯有点头,祝她一路顺风。
扶起骆峰之后,她轻声问道:“你就以这个为生吗?”骆峰说:“我一个残疾人没有什么能耐,能有这个摊位已经很不容易了。”“你的父母呢?”红粉有点诧异。
“我没见过母亲,父亲略有印象,那时我还小,父亲不知得了是什么病,在一天夜里悄悄地死去了。第二天,我家里来了很多好心的人,他们在我家里忙了几天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父亲。再后来,一个膝下无儿的老人带我到社会上流浪,是他带我长大,是他教我认字和做人处事的。我管他叫义父。他是一个博学之人,但他很孤傲,自恃清高,所以没能看中一个女人,因此到老也没能成个家。他不仅是我的义父,还是我的老师,可惜的是,在我十八岁那年,义父病死在乞讨的途中。”说到这里,骆峰的泪已经滚出,红粉的眼睛也有点潮湿。
“义父在当地的民政部门帮助之下,被火化了,他的骨灰我一直带在身边,回到老家后,我把他葬在了父母的身边。为了证明我已经长大,足以自食其力,在埋完义父之后,我就告别了我的那个非常生疏的故乡。那个故乡没有一个是我的亲人,到现在我都不知道爸妈到底是什么样的身份,当然,我也不想去问。人活着,不要去管过去的事情。离开故乡之后,我就来到了这个城市。在这个城市里,我尝尽了人间的苦头,同时也能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他已经把红粉引到了他租的房子门口,红粉帮他打开房门,又将他推进屋里。这间房子跟所有打工者的住房没有什么区别,简单到不能再简单。骆峰继续讲完了他的经历。
“为什么这样艰苦,还要选择坐飞机来救我?为什么朱砂给你的那些钱你没有都收下?”红粉的泪已经溢出。
骆峰很平静。他从容地说:“献血是我的义务,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红粉蹲在他的面前,用手抚着他的双腿。她的脸贴在他的膝上,泪已经渗透他的裤子,烫着了他的皮肤。
有时候,缘分就是说不清的东西,如果没有以上的文字,谁也不会相信富家碧玉会爱上一个脏臭鞋匠。
红粉原是一个小学教师,在南方教书,因为父母打小就以一颗佛心教育着她,因此生在一个企业家家庭的她,并不娇生惯养,而且心地善良。师大毕业后,她就不再依靠父母,另外她还用不充实的薪水,资助过山区里的失学儿童。
她在骆峰的旁边租了一间房子住下,在小城里找到了份本职工作。骆峰不懂她的行为,问她为什么要留在这里,为什么又要跟他谈男女之间事?
“命中注定你是我的男人,所以我要在你身边。”红粉跟他说过这样的话。
“朱砂才是你的男人,他那样爱你,你不该这样对他。”骆峰自悲了起来。
当然,朱砂的确是非常爱她的。他爱她爱到连吻她都舍不得,因为他并不是没有涵养的青年,他知道爱不一定就是亲吻和性生活。在她生命曾经垂危的时候,他愿意替她去等待噩梦的到来,他痛恨自己的血型与她不一样,如果相同的话,他宁愿将自己心脏掏出来,把所有的血液都灌输给她,只要能让她生存下去。两人相恋已经有三年了,山盟海誓不在话下,如果不是那次意外,他俩可能已经结婚。
朱砂料到善良而又富有恻隐之心的红粉,爱上了救过她的骆峰。她临行前只说道谢便回,为何几月未归。她是春天去的,现在已经入秋,难道他只有漫长地等待?这几个月间,红粉换过号码,而且还跟他打过电话,不过电话那头总是说,好,一切都好,不用惦念。他去问过红粉的母亲,得到结果却是:红粉顺从佛意而去,不需再作牵挂。顺从佛意?
他要求见红粉,求个说法。
红粉没有理由不见他。毕竟两人曾经爱过,而且是那样的如痴如醉。她爱他的热情与奔放,他是一匹驰骋在商场的骏马,骁勇无比。她俩是彻底的,是透明的。朱砂为了迎娶她,已经把别墅买好。两个人都喜欢蔷薇,他们便将那座别墅的里里外外都种上了蔷薇,粉红色的那种。春天她离开的时候,正是那些蔷薇烂漫的时节,想必它们现在已经败了吧!他曾经说过,让要她过上美好的生活,让她永远在他的情浓意深之中,让她享受着人间最美的爱……然而……现在忆起,难免有些哀凄。
她将他邀到这个小城,是一个周末。朱砂下了飞机之后,从省城打车,行程两个多钟头才到达相约的地点。
这是一个很小的咖啡店,她穿着素色的连体裙早已经在候着他。那裙上缀着粉红色的蔷薇花,一朵一朵别致而又亮丽。朱砂匆匆入店,两人碰面,顿觉陌生。红粉起身请他坐,然后她把咖啡推到他的面前说:“这里面加柠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