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与狗
一我依然还记得,我那将永远也不会知道死活的叔叔,至于他那条顺着铁轨流浪而来的独眼大狼狗,或许已经死掉很久了吧!在很久的前面,那只独眼的大狼狗总是喜欢蹲坐在马路的旁边,它背对着广阔的田地,呆愣地望着一棵
一我依然还记得,我那将永远也不会知道死活的叔叔,至于他那条顺着铁轨流浪而来的独眼大狼狗,或许已经死掉很久了吧!在很久的前面,那只独眼的大狼狗总是喜欢蹲坐在马路的旁边,它背对着广阔的田地,呆愣地望着一棵大杨树倒映在油漆马路上的婆娑树影。它的独眼会让你觉得它是在思考,而你从不会在一条坚毅的狼狗身上,看见它顾影自怜似的哀伤。在我很小的时候,香村的西城墙尚未被人拆毁,它破败得就像韩老爷那些糟朽的牙齿。夕阳总要摸着秋收后的田野,撞在老城墙的肚皮上。它的呼吸漫过那一棵庙门前的小柳树,造就一条迎风舞动的鬼鬼祟祟的黑影。关于那座破庙,我只能说,我将永远对这种建筑心存恐惧,就像对人生旅途中未知的一切。
我叔叔的故事,就是从那座破庙开始的,也是从那座破庙结束的。
我叔叔毛三刚从部队退伍回家的那阵子,总是把他的两个大眼睛瞪得溜圆,你看着他从远处走来,就像是看着一只成了精的大老鼠。我叔叔总是腰板笔直地行走,他从人前经过的时候笑容矜持,并且他留着精短的头发,浑身上下都跳动着天顶阳光那明亮而晶莹的颗粒。
那个时候我叔叔就是我的骄傲。我总是学着他的样子,把身板挺得比搓衣板还要直地行走。我经常用飞小石头的把戏来攻击我同学的后脑勺,并且在他愤恨离去嘴巴里嘟囔着要去告诉他妈的时候,揪住他的衣服领子。我会一本正经地告诉他,找你妈有什么用呢?你想想,你妈又打不过我叔叔,我叔叔就是毛三,毛三能用手掌劈开砖头的,他的武艺可是高强啊!我像背乘法口诀一样地说出这些充满威胁的话。这时他便就会垂着头,默不做声站在那里,直到我拍拍他的肩膀,安慰一下他,他才会慢慢走开。
这样的结果怂恿我继续变质,我有恃无恐地进行着我的恶劣把戏,总是在两个裤兜里塞满小石头。我腰板笔直地在香村里走来走去,走一段路程还要停下来提一下裤子,因为那些石头总是使我的裤腰脱离肚脐。我举起手与那些孩子亲热地打招呼:你们好呀!这时他们就会像躲避瘟神一样,“哄”地跑开了,你又会觉得他们像一群炸了营的母鸡。后来他们都长大了,几乎都没有在学业上取得什么进展,只有我是个例外。他们曾与他们的家长一起埋怨我和我的父母,说他们孩子的脑袋都是小时候被我用石头给打坏的。他们说,现在你家孩子上了大学,这对他们实在是不公平,以后到你家小商店里买东西时要价格便宜一些,要不就上法庭起诉你们家,呵呵。
这就是我叔叔毛三最初带给我的影响。
香村的人那时都是这样认为的,我叔叔毛三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人,是活雷锋,是孩子们争相学习的好榜样。实际的例子确实是举不胜举的,比如,我叔叔曾经奋不顾身地从太子河里将那个快要淹死的孩子救上岸,就是那个比我大十岁的小黑,虽然小黑本人对我叔叔的英勇行为并不感恩戴德;比如,我叔叔就像赵本山的小品提到过的那样,还给寡妇挑过水;再比如,我叔叔毛三曾热心地帮助赵三家推动那个铁犁耕地,顶着硕大的太阳,汗如雨下,等等。就像这样的例子举上一百年也举不完。
后来他们就不这样说了,他们说,我叔叔曾经奋不顾身地跳进太子河,救那个快要淹死的小黑,其实小黑是我叔叔给推下河的。小黑本是个懵懂的不甚精通水性的少年,而这样的少年毛三却把他给推进了太子河,企图让他与自己一起畅游,这是多么卑鄙的行径,没有告他谋杀就算不错啦!还有,我叔叔曾经帮助寡妇挑水的这件事,当然,现在已经都是自来水了,不过当时吃水对某些人来说还是挺费劲的,还有少数的人家没有属于自己的洋井,其中就包括年轻的寡妇苏晓红。他们在后来就开始这样回忆那段我叔叔帮助苏晓红挑水的日子,他们说,我叔叔毛三是在勾引年轻的寡妇苏晓红,我叔叔毛三的心中揣了个大阴谋。再有,我叔叔毛三曾经汗如雨下地帮助赵三家耕地,他光着膀子在毒辣的太阳底下推着铁犁,那是一幅感人肺腑的画卷。可是他们却这样描述,说我叔叔那样做只不过是为了替我赎罪,因为我用农药毒死了赵三家的马。
尽管我始终相信我的叔叔,我相信他刚回到香村时有一颗澄澈的心灵,但残酷的事实还是真切地存在于我的记忆之中,那就是我叔叔毛三的后来。他后来的性情竟然变得乖僻而令人费劲,甚至被人形容成是恶劣。我一直试图摸索出这样重大改变的转折点在哪,但是我终究没能找见那一条存在于我脑子里的虚无缥缈的分界线,大概是因为他与苏晓红的爱情,或者是那些与他通过一本吉他谱教材而开始进行书信往来的人,又或者,是各种原因堆叠而出的这种结果,我现在最为相信的就是这种说法。不过我现在正在清理记忆,也许原因会让你觉得是清晰明了的。
二
我叔叔这辈子真心爱过的人肯定就是苏晓红,这是毫无疑问的,他爱她爱得那样撕心裂肺,只要是香村的人就都会像了解自己是不是阳痿那样的了解这件事,除非他们不凭良心说话,而这样的行为却总是占据着言行的主导。既然这样,我就很有必要记录一下这个叫苏晓红的女子。
这个年轻的从外乡嫁过来的后来又突然成为了寡妇的女孩,她有两颗对称的小虎牙,所以她在吃吃笑的时候你会觉得她格外可爱,何况她又总是爱笑,你甚至会觉得她是笑着出生的。苏晓红爱笑,她见到谁都笑,遇见了什么样的事情都忍不住要笑,比如,他嫂子让她帮忙给看一上午的孩子,可是她只顾着跟我的叔叔聊天,或是看我叔叔给她表演翻单杠,以至把孩子给弄丢了。苏晓红满村地寻找那个尚且穿开裆裤的孩子,见人还要笑着问对方:看见小胖了吗?别人见到苏晓红笑眯眯地找小胖,还以为她跟孩子玩捉迷藏。所以那几个看见的人便都捂嘴笑着告诉她说,我们没看见呀!
不容质疑,那天苏晓红之所以会丢了她嫂子家的孩子,这跟我刚退伍回家的叔叔毛三有一定的关系。虽然那时朱大喇叭还没有死,而苏晓红也还没有成为寡妇,但我觉得我叔叔已经难以抑制地对她产生了好感。尽管这个时候的村民们和朱大喇叭一样,都没有察觉,但我却已经察觉到了。从小我就是一个洞察力特别强的人,这一点从我认定刘小福是纵火烧村民们柴火堆的人就可以证明。
如果需要,我只能在此补充一句,苏晓红与朱大喇叭是一对小夫妻,并且没有孩子,关于他们为什么没有孩子,这件事到底又是出自他们谁的原因,这已经成为了未解之迷。因为村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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