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有千劫
我以为这一生再也见不到曾朝阳,没想到他又回来了。隔着一条波涛荡漾的太平洋,还有四年多如潮的岁月,他蓦地重现在我的眼前。我吃惊地望向他,脸似乎比从前微微黑了一点,也瘦了一点,身板却壮实了,气质也更加沉稳
我以为这一生再也见不到曾朝阳,没想到他又回来了。隔着一条波涛荡漾的太平洋,还有四年多如潮的岁月,他蓦地重现在我的眼前。我吃惊地望向他,脸似乎比从前微微黑了一点,也瘦了一点,身板却壮实了,气质也更加沉稳了。当初他离开我的时候,还是个孩子呢。我是个相信命运的女人。我和朝阳的缘分,远在十年前就开始了。
那一年,正好是我来北方这座都市打工的第3年,我用攒下来的积蓄,盘下了这间临街的小花铺。花铺的后面是一间住房,前面则是门脸,斜对着一所大学的校门。
我给我的花铺起了个名字,叫作“爱心鲜花行”。我喜欢凡是有爱心的人。我用心地经营着花铺,悉心照料每一朵花;逢到生意好的时候,一个人忙不过来,就会雇上几个小时工,无非是有人要订花,我在铺子里脱不开身,便让他们替我给客户送过去。这样的一份工作,通常是由这所大学里的一些男生承担,他们大都出身农村,家境清寒,很需要钱;偶尔在我忙的时候,也会留他们在铺子里帮忙打打杂。
曾朝阳就是这样走进我的视野的。他似乎比别的小时工,更要手脚勤快,而且很负责任。时间久了,我也越来越信任他,派他送花的活儿,也比别人多了起来。即使有的时候没有活,他骑着辆旧自行车路过花铺,还是会习惯性地在门口忽一下刹车,一脚撑着地,冲着玻璃门,笑着大喊一声“菲姐!”——直到我注意到他,也向他回打个招呼,他才又蹬起自行车箭一般地离去了。说实话,我很喜欢这个笑起来一脸阳光的男孩子,假使我有个弟弟,也一定会像他这个样子。
这年的圣诞节过后,转眼就是新年,花铺的生意也到了旺季顶峰,光靠我一双手,再加上小时工,也显然忙不过来了,便决定招个长期的小工。条件必须是女孩子,而且绝对要心灵手巧。
等我把“招聘启事”放在铺子外最显眼的橱窗上,刚贴好,曾朝阳送完花回来,一眼就看到了,他站在那里踌躇了很久,再进来的时候,一脸诚恳地对我说:“菲姐,我有个妹妹叫朝红,17岁了,在老家待不住了,很想出来,我一直有点犹豫。要是我妹妹能到你这儿来打工,我就放心了。她其实很聪明的。”
我有点不解地望着他,这个刚刚才上大二的男孩子,当说起自己妹妹的时候,眼睛里竟闪出了一丝模糊的忧郁。就这一抹忧郁的神色打动了我,我脱口而出:“好啊,你就让她过来吧,正好帮帮我呢。”
几天后,一脸快活的曾朝红,就从江西老家的乡下赶来了。这可是我生平见到过的最可爱,最喜相的女孩子。娇小的身材,却长着一张丰圆的脸,浓眉大眼睛,微微上翘的嘴角,无事都好像乐三分。一见到我,她就“菲姐、菲姐”喊个不停,由不得人不应。朝红也确是聪敏,来铺子里不到三天,就学会了怎样给花修枝剪叶,怎样扎出一只漂亮的花篮,还能够变着法儿地插花……这下倒给我省了不少心思,也节约了时间,事儿不多的时候,我就让朝红独自一个人去兜揽,自己则在铺子里看看书,或是上上网,难得清闲。
但朝红却顶喜欢说话。即使她一个人在给花喷水,背对着我,她也会对着手里的喷壶说:
“菲姐,你们城里可真好,什么都好!比乡下可强多了!”
“嗯,是吗?为什么呀?”我手里拿着《静静的顿河》,只管含糊应道。
“乡下太穷了!我爹给人做一年的衣服,也挣不了几个钱。供我哥上大学的学费都还凑不够!”
朝红没等我答话,就向我转过脸来,那圆圆脸上一贯的笑意隐没了,眉宇间竟含着少见的愁,她把话说得又快又急:
“哥考上大学那一年,爹把家里唯一一口值钱的猪给杀了,在村子里请客。哥难过地哭了,躺在床上一天一夜,都起不来。”
“这是为什么呀?请客不是件好事吗?”我惊讶极了,合上书。
“你哪里晓得菲姐,那口猪,可是我上学的学费呀。哥知道所以才难过成那样……”
我想我总算是明白了。在朝红后来断断续续的叙述中,我也越来越清楚这两兄妹的身世。朝阳5岁的时候,朝红才满周岁,他们的母亲就去世了。爹是个乡里的裁缝,手艺不错,人也老实,就靠着手里的一把剪刀活,养活这兄妹俩。等到孩子们都熬大了,可能是岁月艰辛,无以寄托,40多岁一直没有再娶的裁缝,酗酒成瘾,渐渐把什么都丢开了。朝阳考上了大学,还是姑妈同情他,资助了一笔费用,供了他读书;而朝红上学的钱,自从那口猪,被她爹只顾一头兴奋,拿去请了客之后,就再也没着落了。她没念完初中就辍了学……
真是一对苦孩子。
但朝红说过就忘。不一会儿,她又像个孩子一样嘻笑喜欢起来。17岁,本来也就是个孩子。但我听了这些,一连好多天,都不能释然,好像是有了莫明的痛,针刺一般扎在了心里。
朝红快活的性情,也在渐渐感染我,我发现自己也变得快乐多了。朝红就像是一只春天的小燕子,一刻不停嘴地“叽叽喳喳”,小小的一间花铺,往往因为她一个人,无形中热闹了许多。难怪朝阳喜欢他这个妹妹,连我也忍不住喜欢上她,一天到晚竟被她粘住了。
时间就在脉脉的花香中,不经意流逝,一转眼,朝红来花铺打工快要两年了。她成了我最得力的助手,也俨然成了半个小掌柜。她主动承担了许多繁杂、琐碎的事情,好给我腾出时间来,读自己喜欢的书,或在电脑前,一坐就是大半天……这个时候,她贴心地就像一个知冷知暖的小妹,尽管她不懂我到底在做什么,但却知道如果来维护我,爱护我。
朝阳已经在读大四了,虽然他已经忙得不能再给我们当小时工,但只要一有空,他还是会来铺子里转一转,瞧一瞧妹妹,也瞧瞧我。看得出来,因为吃住都和我在一起,朝红把这间花铺,熟悉成了像是自己的“家”;而因为有妹妹在,朝阳也把这间花铺,当作除了宿舍之外,自己另一个“家”;隔三差五,他必然要来一遭,哪怕只是待上一小会儿。
就在朝阳撰写毕业论文到了最“节骨眼”的时候,一件天大的意外和不幸发生了。朝红在花铺里突然毫无征兆地晕厥了。我急忙打120,把她送到了医院,一边设法通知朝阳。等到朝阳满头大汗,火急火燎赶到医院的时候,朝红已经被送进了急诊室。
好像一直守到天昏地暗,直到天都黑尽了,那穿白大褂的医生终于出现了,他对着我们只冷静地说了一句:是急性脑膜炎,很严重,你们先准备住院费吧。
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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