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者的流浪

我只是一个流浪者,我的愿望很小很小:有块落脚的地方,不再流浪。
——题记
(一)
我来过这个城市三次。不错,只有三次。但对这个城市却有种家的留恋,可能因为一些人,一些事。
马路上,亮着爆闪灯的警车肆无忌惮地穿过依旧红灯的十字路口,刚下过雨的马路边积的一小片黑乎乎的泥水被动的溅在行人的身上,国骂声像返巢的蜜蜂般不绝于耳。已经可以和兵马俑相媲美的我,望着他们狰狞的表情,笑了笑,因为他们实在是足够幸运了。
虽然警车只是一闪而过,但我看到车里面坐的是三个人。过去也是三个人,不过现如今车里的人不同了而已。而那三个人,我和他们很熟,至少我自己是这样认为。有个稍微高点的叫梁伟,不过我喜欢戏称他“阳痿”。年龄最大的是李天歌,他是一所名牌大学毕业的,但却是正儿八经的农村人,人挺好,我喜欢喊他歌,他也是三个中的领队,不过不怎么有威慑力。最有流行范的那个小年轻,和我差不多的年纪。那两个人给我透过他的底,说警察局长是他爹,亲爹。他们说话时候的表情都很认真,很严肃。我知道肯定是真的,因为连歌也听他的话。其他的我只知道他叫张子一,背地里我都叫他“章子怡”,真搞不懂局长老爹的欣赏眼光那么独特,全中国也只有他敢给儿子取这么“知名”的名字。
(二)
“不打不相识”我深信这句话就是因为他们。
那是我第一次来这座城市。
冬季的夜晚,城市的星星永远都隐藏着,偶有几颗闪烁的,也只不过是坏掉的路灯在抽搐的亮着。我不喜欢冬天,特别是冬夜。也并不是因为太冷,而是人少的可怜,仿佛刚被屠杀过的南京城般凄凉。我喜欢热闹,不喜欢安静,静极了的时候,梦魇便不知不觉地伴着微弱的呼吸声在我的周遭跳起舞来,像雨林中的食人族要庆祝开斋一样的舞起来。
也就是在那个静得可怕的夜晚,睡在自动取款机旁的我,突然发了疯地乱砸起来,破碎的透明玻璃铺满了石板岩拼凑成的地板。本来还暖和的空间,瞬间灌满西北风的温度。
“让你们跳舞,让你们跳舞,快从我的身边消失,滚!滚!滚!”我对着空气,不!是丑陋的食人族,拼命的喊着。
突然自动报警器“滴呜”“滴呜”的响了起来,不过在我听起来还很悦耳,应该和大街上穿的花花绿绿的青年耳朵里塞的东西发出的声音一样,于是我享受着便跳起舞来,不过和食人族跳的不同。破皮鞋在玻璃的刺扎下张大嘴痛苦的呻吟着,不过似乎玻璃是无辜的,因为过去它一直都张着嘴的,很自然的把我的臭脚丫子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我一点也不喜欢这种感觉,路人的目光像看到金子一样的都聚集在我可怜的脚上,被数不清的惊奇眼神注视着并不是一件多么自豪的事。
而当我缓过神来,那辆亮着爆光灯的车已经停在我的面前了,红黄蓝三种颜色在相互争执着闪烁,刺的我的眼睛不自觉地流出了泪,并且还“滴呜”“滴呜”的叫着,和自动报警器发出的声音像是从电话筒的一端传到另一端的雷同。最先下车的是“阳痿”,他指着我,好像还拿着枪,喊着“举起手来。快举起手来”。可噪音太大,我以为他要我上前一步呢,于是就向他走去了,“嘣”的一下,我脚下的碎玻璃成了粉末,那几个裤腿上的破洞终于发挥它应有的价值,溅的我裤子内都是粉末,粘在小腿上奇痒无比,于是我就想弯腰去挠一下。然而,又是几枪打在我的周围,吓的我立马举起双手来,和抗日剧里为求苟活的汉奸一样的姿势,尽管我不喜欢。
最后是歌边拉住他边说。“梁伟,他只是一个乞丐,没有必要那么大动干戈。”可张子一刚下车便吼起来,好像很生气的样子。“你俩别把他弄死在这里,会脏了这我们这个和谐城市的,先教训他一顿就行了,告诉他立马给我滚出这里。”
他们俩的确很听话。我捂着头,却护不住肚子。抱着腿,却暴露了脊梁。地上的玻璃把我装扮的像只刺猬,但刺却是鲜红色的。现在看来,玻璃一点也不无辜了。
最后还是歌拉住了他并很严肃的对他说。“够了,只是教训他,不是要他的命。”而后转身又对我说。“”你早点离开这个城市吧,别给这个城市抹黑了,要不那个人会杀了你的。”他用一个很无奈的眼神瞥了一下警车旁的张子一。
临走的时候,歌把一颗糖塞进我的手里,他说,“这颗糖原本是给我女儿买的,我看你一定饿了,但我身上除了这颗糖就没有什么可以吃的了。希望你也别让我为难,早点离开这里吧,这不适合你。”他是笑着对我说的,像阳光般的温暖。
之后他们就走了,我目送他们的车消失在夜色里,也或许是为一颗糖而驻足发呆。
天明之前,我离开了这座城市,准备去另一个城市,流浪。
(三)
死了,死了,他们都死了。
我第二次来这座城市是因为他们。
在附近的城市中,我看到过一个孩子,她的声音很甜,像棉花糖在舌尖的融化的感觉。有个丰满的妇女一直牵着她,“妈妈,我想吃肯德基,然后再来一杯可乐,好吗?”我支着耳朵听的清清楚楚,甚至忘记自己当时准备干些什么了。但妇女的声音经过历史的沧桑演变,听着有些圆滑。“乖宝贝,无论你吃什么,妈妈都给你买。”
“妈妈。妈妈。”我只有在心里小声地喊着。我听别人说过我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开始的时候我一点也不相信,后来我深深地相信了。有次我也不知为何的喊了一个漂亮姑娘,“妈妈”。下一秒却换来一个响当当的巴掌,像刺青一样印在我的脸上。还骂着“谁家的杂种啊,赶紧给我领回家,别在这玷污姑娘我的清白。”其实我见过一个小孩子叫她妈妈的,而且她笑的很开心。只不过她面前的男人更换了而已。
不过这一巴掌却给我带来了曙光。一个慈祥的老夫人看到这一幕,她抚摸我的头,笑着对我说。“既然她不要你,愿不愿意跟我回家啊?”我悲伤的心情像是历经磨难终于攀爬到山顶见到早晨第一束阳光般的转晴。我努力的点点头,有些害羞的问她“我可以叫你妈妈吗?”她笑着点点头。不自觉地让我联想起歌的笑容。
我跟着她回了家,又回到了那座城市。不过还带着我的唯一的朋友——丫子。它是只哈巴狗,不过它和我一样也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我是这样告诉它的,它也会“汪汪”的回应两声。
老夫人家只有三口人,到她家后,她指着一个慈眉善目的男人说,“这是你爸,快叫爸